公共营养师是应社会、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,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,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,取得从业资格,从事营养咨询、营养测评、营养指导、营养宣教、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、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,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。
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,人们在追求丰富物质生活的同时,都希望自己拥有健康的体魄。因此,人们对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。近年来,我国开始重视这一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的问题,已将营养立法提到了议事日程。《国民营养条例》规定:在托幼机构、养老机构、妇幼保健机构、食品生产企业、医院、学校、餐饮机构、特殊职业工作部门、社区、集体供餐单位均配备营养师,公共营养师将强制准入。
营养师在我国奇缺的状况是普遍现象。据统计,目前我国现有营养专业人员还不到4000人,每30万人才拥有一名营养师,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,与我国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相适应。经权威机构预测,公共营养师职业将是我国新世纪最热门的职业之一。
公共营养师可以针对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做营养咨询、指导工作.公共营养师不仅可以在社区发挥重要作用,还可为企业员工、白领、高级管理人员、运动员、家庭提供教育、辅导、指导等服务.
1、职业等级:
公共营养师四级(初级)、公共营养师三级(中级)
2、考试时间:
公共营养师国家统考,一年两次,分别为5月份和11月份。
3、考试科目及形式
理论知识考试、实操技能考核均纸笔答题考试(答题卡)。
4、报名材料:
(1) 学历证书2份(在校生出具学生证),身份证复印件2份;
(2) 免冠近照1寸、2寸蓝底彩色照片各4张。
公共营养师四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。
2、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证书。
3、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公共营养师三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。
2、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3、具有医学或食品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。
4、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基础营养学、社区营养学、疾病营养学、食品营养学、配餐营养学、美容营养学、运动营养学、药膳营养学等。
常年开设“全程精讲班”、“强化班”、“冲刺班”、“习题班”、“VIP保过班”等班别,学员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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